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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实施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计划

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下文《计划》),根据《计划》,到2025年,重庆所有独立设置的区县精神卫生中心均达到二级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建设9个三级区县精神卫生中心。


到2025年,每十万常住人口拥有6名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


根据《计划》,重庆将依托综合医院设置的区县精神卫生中心,辖区内常住人口大于50万人的,精神科编制床位不少于300张;辖区内常住人口不足50万人的,精神科编制床位不少于150张。


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科)设置率超过70%,公立妇幼保健院和儿童专科医院精神科(心理科)设置率超过80%。


到2025年,4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精神科(心理科)门诊;甲级乡镇卫生院、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精神科(心理科)的比例达到100%。


根据《计划》,到2025年,重庆全市每十万常住人口拥有6名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每80名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防人员,不足80名患者的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防人员。


到2025年 100%的高等院校和95%的中小学设立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在加强精神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方面,重庆将加快推进“精康融合行动”,各区县依托区县精神卫生中心或其他精神专科医院,设立精神康复技术指导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提供技术指导。


到2025年,全市100%的街道、80%的城市社区和50%的乡镇开展精神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超过60%。


重庆还将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快构建医疗机构、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衔接递进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到2025年,市、区县两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率达到100%;8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不含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心理服务科室);60%以上的村(社区)设立心理辅导室;100%的高等院校和95%的中小学设立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含心理辅导室)。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依托全市统一的96320心理健康服务热线,为居民提供“7×24小时”心理咨询服务。


加快“社会·渝悦·精神卫生”应用开发,推进其与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互联互通,整合疾病监测、预防、诊疗及康复等业务信息。到2023年年底,基本实现信息报告、信息交换、联合随访、分色分级、应急处置和综合管理等功能,纵向覆盖“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横向联通各级政法、公安、民政、残联、医保等部门。对所有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庆全面实施动态分色分类管理,到2025年,全市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达到4.9‰、规范管理率不低于95%、规律服药率不低于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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